厦门国旅官网
厦门赶海亲子游【小嶝岛赶海+帆船出海1日游】精品30人团
厦门赶海亲子游【小嶝岛赶海+帆船出海1日游】精品30人团

跟团游厦门赶海亲子游【小嶝岛赶海+帆船出海1日游】精品30人团

优惠价

298

出发城市

厦门

行程天数

1(/天)

团期:查看更多报价 (请提前1天报名)
编号:BL
  • 行程安排
  • 第1天  厦门-小嶝岛

    用餐:早餐()- 午餐()- 晚餐()

    住宿:

    备注:此线路0自费0购物,导游车上会推销特产,自愿消费


    司机和导游根据约定时间到酒店接您

    岛内思明区/湖里区免费上门接送,岛外需到指定地点集合,具体上车时间根据导游约定为准。

    乘风破浪·近距离触摸大海·寻觅白海豚-帆船出海(白海豚不保证可见,全靠运气)

    私人帆船教练相伴,扬帆起航。一路乘风破浪,满满惊喜体验(有机率看到海豚鱼跃于海面)。蓝天大海,映入眼帘的是厦门最美的海岸线。边际海天一色,金门列岛,白鹭并航前行,风帆摇摆,心随帆动。从香山或五缘湾游艇港码头出发。

    黄金海岸体验当地渔民日常劳作-滩涂赶海

    温馨提示:赶海时间根据每天潮汐时间不同而不同,不含赶海工具(鞋子/铲子/桶),需自费25元/人。

    海岸滩涂渔场,步行至海边,在海边资深渔民带领下到滩涂渔场体验赶海乐趣。卷起裤子、带着特制的工具,到浅海滩涂捕捉鱼虾、挖蛤蜊、捡贝壳,享受大海的馈赠~。潮水退去,打桩扎网,渔民幸事,各种海鱼海蟹犹如探囊取物,退潮后收获丰收海产体验渔民的生活。

    温馨提醒:

    1、带眼镜的朋友,可以准备一个眼镜绳噢,可以自己制作哈,避免玩耍时眼镜脱落情况出现;2、如可以请准备一套备用衣服,可以免费寄存;3、携带老人及儿童,应有成人家属陪同,照看好老人儿童!4、建议携带常备出游物品,如晕车贴,正气水,防晒乳,风油精,防蚊药水等。

    厦门海堤纪念公园

    厦门海堤纪念公园在高集海堤与滨海路的交界处,处于厦门大桥和高集海堤之间,总用地面积约1.22万平方米。公园广场上刻有“厦门海堤纪念公园”的石墙,是用1953块旧的海堤条石砌成,6层17纵基石层叠烘托出一道景墙,景墙全长22.12米。寓意厦门海堤大桥的开工日期是1953年6月17日。由中心广场、大型主题浮雕、海堤建设纪念馆、海堤工程数据石碑、海堤建设遇难者缅怀石碑等组成。

    结束行程,乘车返回厦门,送回酒店


    行程时间仅供参考,以实际安排为准,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行程顺序会前后调整!


    备注:行程有推荐游艇,自驾艇。

  • 费用说明
  • 30人团

    费用包含

    1、交通:行程用车(保证1人1座,如遇人少,采用网约车集合)

    2、导游:金牌持证导游讲解服务

    3、门票:包含帆船票

    4、儿童:大小同价

    5、午餐:海鲜大咖锅(如对海鲜过敏请下单前告知工作人员)

    费用不含

    1、上述旅游费用包含项目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

    2、因交通延阻、天气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


    备注:行程有推荐游艇,自驾艇。(自愿消费)


    •备注:以上价格非节假日出行价格(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价格另议)



  • 预定指南
  • 中国国旅预订须知:

    预订须知:

    【厦门中国国旅】网络预定旅游线路流程及注意事项:

    一.预定流程:

    1.选择线路

    2.在线预定报名

    3.联系客服确认订单

    4.确认金额后支付订单

    5.等待通知出行


    二.签订旅游合同

    签订合同有三种方式:

    1、厦门国旅官网下单,即视为签订旅游合同,我们将按照《旅游法》规定执行线路服务标准,敬请放心。

    2、委托我社人员代签合同,需要您通过短信或微信或QQ方式同意我社工作人员委托代签合同,代签后合同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邮箱发给您确认。

    3、来公司现场签订旅游合同,或委托您的亲朋好友来公司代签旅游合同。


    三、中国国旅联系方式

    国旅电话:0592-5718190.0592-7100372.0592-7100373

    国旅客服手机号码:18050123578、18050123579、18050057310、18950077819

    国旅公司官网:http://www.lovetly.com

    中国国旅微信公众号:XM5718190 微信订阅号:CITS5718190

    国旅质量监督微信:18050123578

    中国国旅旅游团报名须知

    为了保障您出行安全,建议详细阅读

    ★交通:

    (1)合同(或网站下单)一经签订且付全款,团队机票、列车票、船票即为出票,不得更改、签转、退票。(特价机票实名制不能换人,也无法改期,请游客知晓)(2)飞行时间、车程时间、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。

    ★用餐:十人一桌,八菜一汤,人数不足十人时,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或酌情退餐费。

    ★游览:

    (1)景点游览、自由活动、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。(2)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、用餐、房、车等费用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。

    (3)出游过程中,如产生退费情况,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

    (4)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,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,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,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。

    ★购物: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,把握好质量与价格,务必索要发票。

    ★自费: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,请自愿选择参加。

    ★差价和不可抗力说明:

    (1)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、交通价格等,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。

    (2)赠送项目因航班、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,费用不退。

    (3)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,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,差价不予退还。

    (4)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,如持优待证件(如老年证、军官证、教师证等)产生折扣退费的,按实际差额退还。

    (5)如遇台风、暴雪、大交通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,行程变更后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,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,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。

    (6)出游过程中,如产生退费情况,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

    ★出团通知: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,若能提前确定,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。若发团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行,我们将在出行前3个工作日通知取消该行程,您可以选择延期出行或更改线路出行或取消退团。

    ★意见反馈: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,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。

    ★特殊说明:如您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您可能无法正常出游,您可于报名前自行核实,避免不必要损失。

    ★因旅游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较大,线路时常变化,业务咨询量很大,网上的线路内容和价格不能及时更新请游客谅解,届时您可随时来电咨询最新价格和线路内容。

    ★旅游者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,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和违约金:

    (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,下同)

    •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30%

    •出发前13日至7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50%;

    •出发前6日至4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70%;

    •出发前3日至1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90%;

    • 出发当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95%。

    • 若游客所预订的旅游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,鉴于旅游资源的特殊状况和旅行社提前支付采购旅游资源的特殊性,游客解除协议时,须按地接费用总额的95%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;

    • 以上退团损失和违约金,不包含机票退票损失,散客机票退票损失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;团队机票一经开票,不退/不改/不延期,退票仅退部分税费。

    •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,如果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,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

    • 因个人原因取消退团产生的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机票、酒店等,如旅游者需要取消退团,应及时联系旅行社,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,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,旅行社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。

    •因航班取消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出行或行程变更,我社会尽力协助游客出行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因已尽合理协助义务,行程发生变更或取消,产生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,由游客承担,旅行社不做其他赔偿。


    如果有其他疑问,欢迎来电咨询0592-5718190,感谢您的支持!

  • 旅行社信息
  • 旅行社名称: 中国国旅(厦门)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    经营许可证: LJ-FJ-CJ00024
    经营范围: 中国国旅(厦门)国际旅行社 服务范围:出境旅游,国内旅游,周边旅游,旅游定制,旅游包车,旅游签证,旅游团购,旅游套餐,特价机票等
    联系电话: 0592-5718190
    联系邮箱: 16490410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