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团游10月尼泊尔旅游【缘来有尼】昆明+尼泊尔+博卡拉8日国旅电话
价格团期
请电询
出发城市
厦门
行程天数
10(/天)
- 线路特色
-
★纯玩、不进店
★神的国度,灵魂的洗涤;
★特别赠送尼泊尔歌舞风味餐,让您的舌尖在异域风情中翩翩起舞;
★这是一个全民有信仰的国度,更是一个把幸福写在脸上的国家
【去尼泊尔的理由】
1)签证极其容易;护照+身份证复印件+ 2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;
2)保存完好的中世纪城镇,完成现实中的世纪穿越;
3)首都加德满都:三步一小庙、五步一大庙,神的国度,灵魂的洗涤;
4)度假圣地博卡拉:悠游荡舟观费瓦湖湖光山色,看安娜普纳连绵雪峰,壮丽日出;
- 费用说明
-
跟团游
费用包含:
1、机票:福建/昆明/加德满都//加德满都/昆明/福建往返机票(含机场税),团队经济舱;联运机票,不指定航班;
2、签证:含签证费;
3、住宿:加德满都酒店住宿2晚、博卡拉酒店住宿3晚,昆明为机场提供免费酒店(不用不退、不含昆明单房差,昆明2晚住宿为机场提供免费酒店,2人一标间,单男或单女现场拼房,如不愿意拼或拼不上,则现补房差给酒店);
4、用餐:日程所列餐食酒店内西式早餐,正餐以尼泊尔餐为主,加德满都市区以中餐为主。
5、用车:境外空调旅游车,小型车日本4座铃木,中型车22座丰田考斯特,大型车35座印度大客车;(尼泊尔的车况总体状况不佳,没有豪华的大巴,多为日本二手旅游车及印度大巴车,但干净有空调)
6、导游:当地中文导游。
7、旅行社责任险;
8、其他:每人每天矿泉水一瓶9、娱乐:赠送尼泊尔民族歌舞表演;
费用不含:
1.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饮料、烟酒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;
2.行李海关课税,超重行李托运费、管理费;及行程中未提及个人费用;
3.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大风、大雾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;
4.不含司机导游小费 400 元/人;
5.12 岁以下的小孩不占床费用减少400 元/人6、不含单房差1450元
- 预定指南
-
中国国旅预订须知:
预订须知:
【厦门中国国旅】网络预定旅游线路流程及注意事项:
一.预定流程:
1.选择线路
2.在线预定报名
3.联系客服确认订单
4.确认金额后支付订单
5.等待通知出行
二.签订旅游合同
签订合同有三种方式:
1、厦门国旅官网下单,即视为签订旅游合同,我们将按照《旅游法》规定执行线路服务标准,敬请放心。
2、委托我社人员代签合同,需要您通过短信或微信或QQ方式同意我社工作人员委托代签合同,代签后合同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邮箱发给您确认。
3、来公司现场签订旅游合同,或委托您的亲朋好友来公司代签旅游合同。
三、中国国旅联系方式 国旅电话:0592-5718190.0592-7100372.0592-7100373
国旅客服手机号码:18050123578、18050123579、18050057310、18950077819
国旅公司官网:http://www.lovetly.com
中国国旅微信公众号:XM5718190微信订阅号:CITS5718190
国旅质量监督微信:18050123578
中国国旅旅游团报名须知为了保障您出行安全,建议详细阅读
★交通:
(1)合同(或网站下单)一经签订且付全款,团队机票、列车票、船票即为出票,不得更改、签转、退票。(特价机票实名制不能换人,也无法改期,请游客知晓)
(2)飞行时间、车程时间、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。★用餐:十人一桌,八菜一汤,人数不足十人时,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或酌情退餐费。
★游览:
(1)景点游览、自由活动、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。
(2)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、用餐、房、车等费用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。
(3)出游过程中,如产生退费情况,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
(4)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,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,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,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。
★购物: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,把握好质量与价格,务必索要发票。
★自费: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,请自愿选择参加。
★差价和不可抗力说明:(1)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、交通价格等,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。
(2)赠送项目因航班、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,费用不退。
(3)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,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,差价不予退还。
(4)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,如持优待证件(如老年证、军官证、教师证等)产生折扣退费的,按实际差额退还。
(5)如遇台风、暴雪、大交通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,行程变更后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,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,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。
(6)出游过程中,如产生退费情况,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
★出团通知: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,若能提前确定,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。若发团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行,我们将在出行前3个工作日通知取消该行程,您可以选择延期出行或更改线路出行或取消退团。
★意见反馈: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,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。
★特殊说明:如您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您可能无法正常出游,您可于报名前自行核实,避免不必要损失。
★因旅游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较大,线路时常变化,业务咨询量很大,网上的线路内容和价格不能及时更新请游客谅解,届时您可随时来电咨询最新价格和线路内容。
★旅游者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,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和违约金:
(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,下同)
•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30%
•出发前13日至7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50%;
•出发前6日至4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70%;
•出发前3日至1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90%;
• 出发当日,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95%。
• 若游客所预订的旅游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,鉴于旅游资源的特殊状况和旅行社提前支付采购旅游资源的特殊性,游客解除协议时,须按地接费用总额的95%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;
• 以上退团损失和违约金,不包含机票退票损失,散客机票退票损失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;团队机票一经开票,不退/不改/不延期,退票仅退部分税费。
•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,如果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,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
• 因个人原因取消退团产生的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机票、酒店等,如旅游者需要取消退团,应及时联系旅行社,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,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,旅行社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。
•因航班取消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出行或行程变更,我社会尽力协助游客出行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因已尽合理协助义务,行程发生变更或取消,产生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,由游客承担,旅行社不做其他赔偿。
如果有其他疑问,欢迎来电咨询0592-5718190,感谢您的支持!
- 旅行社信息
-
旅行社名称: 中国国旅(厦门)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: LJ-FJ-CJ00024 经营范围: 中国国旅(厦门)国际旅行社 服务范围:出境旅游,国内旅游,周边旅游,旅游定制,旅游包车,旅游签证,旅游团购,旅游套餐,特价机票等 联系电话: 0592-5718190 联系邮箱: 16490410@qq.com